返回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動態(tài) > 行業(yè)動態(tài)
作者: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發(fā)布發(fā)表時間:2022-04-02 19:54:49瀏覽量:1221【小中大】
近日,公安部批準發(fā)布了2022年版《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 1026)、《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及其設施設置規(guī)范》(GA 1029)等5項行業(yè)標準,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GA 482-2012)第2號修改單、《機動車查驗工作規(guī)程》(GA 801-2019)第1號修改單等2項修改單,將與《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62號)、《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64號)同步實施,為新部令貫徹落實提供技術支撐。
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指導和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支持下,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聯合有關單位完成了標準制修訂工作。
修訂內容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
發(fā)布日期:2022年3月29日
實施日期:2022年4月1日
主要修訂內容:
1、增加了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考試內容、操作要求和評判方法等要求。
2、刪除了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科目二考試內容中的通過連續(xù)障礙、起伏路行駛項目,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科目二考試內容中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
3、修改了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通過限寬門等考試項目的操作要求。
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樁考路線圖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系統通用技術條件
第1部分:總則(GA/T 1028.1-2022);
第2部分:駕駛理論考試系統(GA/T 1028.2-2022);
第3部分: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系統(GA/T 1028.3-2022)
發(fā)布日期:2022年3月29日
實施日期:2022年4月1日
主要修訂內容:
1、修改了考試系統網絡部署、軟件操作系統、運行管理、信息安全、數據庫安全等相關要求。
2、修改了駕駛人考試監(jiān)督管理、社會考場考試系統建設和管理相關內容及要求。
3、增加了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考試評判要求,刪除了小型自動擋汽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大中型客貨車通過連續(xù)障礙、起伏路行駛等評判要求。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及設施設置規(guī)范(GA 1029-2022)
發(fā)布日期:2022年3月29日
實施日期:2022年4月1日
主要修訂內容:
1、修改了考試區(qū)物理隔離、考臺、監(jiān)控設施及機房、網絡、防作弊設施等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場地及設施設置相關要求。
2、修改了考試區(qū)全景監(jiān)控、考試區(qū)標線、“模擬高速公路”標線設置等科目二考試場地及設施相關要求,增加了輕型牽引掛車項目要求圖形和尺寸要求。
3、修改了單向流量考核、考試路段等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場地及設施相關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件(GA 482-2012)第2號修改單
發(fā)布日期:2022年3月29日
實施日期:2022年4月1日
主要修訂內容:
1、明確了機動車駕駛證有紙質版和電子版兩種形式,新增駕駛證電子版式樣。
2、增加了C6輕型牽引掛車,將準駕車型代號中的A2修改為重型牽引掛車,M修改為輪式專用機械車。
3、修改了電子學習駕駛證明式樣。
機動車查驗工作規(guī)程(GA 801-2019)第1號修改單
發(fā)布日期:2022年3月29日
實施日期:2022年5月1日
主要修訂內容:
1、明確了確認機動車時應查驗的項目,并規(guī)定貨車、掛車加裝車用起重尾板申請變更備案時應核對尾板安裝合格證明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2、刪除了 “發(fā)動機號碼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損壞”情形的查驗要求。
3、修改了機動車查驗記錄表。